2016年8月14日 星期日

[哲學系列02] 求真的方法

承上文,哲學家以熱情求真,也希望世人也一同求真。他們有部份甚至認為知道「真」是人達到「善」的境界,是令世間美好的必要條件。例如康德(Kant)認為理性可以幫我們了解何謂道德。[1] 所以,求真攸關重要。但是,這麼一來,就產生了

「我們如何才知道真相?」

這個問題了。這是哲學家幾千年來不斷考究的課題,對追求真的方法有基本了解,也於大家閱讀往後的篇章十分重要,所以它成為我們討論的第一個題目。然而這課題牽涉到邏輯論證的許多知識,本系列的目的只是簡介,只能談及一些最基本的,以及比較關乎核心和有趣的話題。為了可讀性,本文也只會用一部份有利讀者了解內容的邏輯專有名詞,在大部份地方會用普通名詞。


真,假,和其他(?)

這似乎是根本的最根本。我們日常說的每一句話,每一個想法,都可以和「真」有關。鎖碎如「今天香港天晴」、「剛剛下了雨」、「太陽由東面升起」、「我袋內有100元」,複雜、重要如「外星人已被發現」、「說謊是不對的」、「民主是美好社會必須的」,也可以是真(true)或假(false)的。但有些句子,就很難說是真或假了,例如問題,以及一些模稜兩可的句子,例如「國家現在需要正義」,聽來是對的,但細想之下,說話的人沒有定義「正義」為何,難以說他是對是錯。此外,還有下一篇中一些叫做「佯謬」(paradoxes)的邏輯上的例外。

可以是真或是假的句子,叫「陳述」(statement)。但在平日生活中,「陳述」這詞是描述客觀世界(objective world)的句子,所以在日常用語中通常暗指它們是真的。我們用一個較好的名,叫「主張」或「命題」(proposition),以突顯它們需受理性的檢驗。主張可以是真或假,換個說法,它們有個「真」或「假」的值(truth value)。說「我袋內有100元」,也就是說「『我袋內有100元』是真的」。

那麼,何謂「真」? 一般人的意思,「真的」就是「乎合客觀世界的」的意思。例如,如果今天香港萬里無雲,「今天是晴天」就是真的,反之如果全香港都下大雨,「今天是晴天」就是假的了。那麼,是否只有「真」和「假」? 假設你今天閉在室內不見天日,也沒有任何通訊設備,「今天是晴天」這句說話也就不知是真是假,也就是「不確定」(uncertain)了。所以,主張至少有「真」、「假」和「不確定」三個值。

真假在乎主張和客觀世界的比較

這個說法,其實就是承認,在我們的所知所想以外,有一個獨立存在的「客觀世界」,這個客觀世界,對於我們任何人都是一樣的,不因我們思想輕易改變。有些人也許不完全同意這一點,但這不是本文的重點,我們將在往後的文章探討這一個問題,現在姑且接受這個大眾的常識。

只是學會「真」、「假」和主張,並不足夠去找出真相。比如說出了「所有天鵝都是白色的」,並不真的證明所有天鵝都是白色的(但日常生活中,許多人都是以為如此就支持了自己的主張)。去找出主張的真假值,我們需要一些思考的工具。


論證和三段論

想像甲和乙二人在室內討論天氣,她們持不同的意見。

甲:剛剛下了雨。
乙:不是吧。
甲:剛剛真的下了雨!

甲只是重覆了自己的主張,並沒有證明了甚麼。

乙:為什麼你認為剛剛下了雨?

乙的態度比較理性和開放,她要求甲給其主張的「理據」。如果甲有能說服乙的理據,乙也能同意甲的主張。

甲:你看,因為天上有彩虹,所以剛剛下了雨。
乙:嗯,你這麼說又好像是。

甲正企圖提出理由說服對方自己的主張是真的,邏輯上整個過程就叫「論證」(argument)。(在這裡,argument不是爭吵的意思) 我們現在來分析甲的論證。

甲說「天上有彩虹」,也說了「所以剛剛下了雨」。邏輯上,「天上有彩虹」叫前提(premise),「所以剛剛下了雨」叫結論(conclusion)。甲的論證當中,還有另一個前提是沒說出來的,就是「如果天上有彩虹,剛剛就下了雨」這個關係。我們可以以下方式清晰地把論證寫出來:

前提一:天上有彩虹
前提二:如果天上有彩虹,剛剛就下了雨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結論:所以剛剛下了雨

所有前提如果為真,結論必會為真,論證就「成立」。論證和聆聽雙方都要同意所有前提,論證才有意思。如前提一為假,即天上沒有彩虹,則甲的論證就不會成立;另外,如果有其他原因,例如附近有水源引起水花,可致天上有彩虹的話,則前提二為假,論證也不會成立。

大家應該留意到,前提一和二在結構上有所不同。前提一是單一的陳述,而前提二是兩個事件的條件關係:如果有彩虹,就會下雨。前提二叫條件句(conditional sentence),第一句是條件,第二句是條件滿足後必然為真的主張。(留意條件不必為因,例如在這個例子裡,彩虹是下雨的果而非因。)而前提一就滿足了前提二的條件。這種論證的形式:一個條件句,加上條件,以及其結論,是十分常見的,在二千多年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(Aristotle, 前384 -322年)已經發現了,並給了它一個名字:三段論(syllogism)[2]。概括來說,三段論有以下的形式(form):

前提一:A
前提二:如果A,就B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結論:所以B

有時,我們也會用「A-->B」簡化「如果A,就B」。在三段論的例子中,我們看到,前提要為真,以及形式要「有效」(valid),論證才會成立,也必然成立。這些「形式的有效性」,正是人稱「邏輯」(logic)的學問所探討的。

論證成立必需的部份

否定論證不能證明結論主張為假

這裡要特地提出重要的一點,就是即使一個論證不成立,也不代表結論中的主張為假。為什麼? 論證不成立,自然結論不能證明為真,但也不代表它是假的,因為正如本文上一部份,「真」和「假」以外還有「不確定」。用下雨的例子,假設甲其實看錯了,天上根本沒有彩虹,那麼她就不能確立「剛剛下了雨」這個結論;然而,也可能剛才真的下了雨,只是沒有出彩虹,所以不能說「剛剛一定沒有下雨」。(條件句是有方向性的,「天上有彩虹-->剛剛下了雨」不等如「剛剛下了雨-->天上有彩虹」)


批判性思維的精神

現代人流行「批判性思維」(critical thinking)一詞,許多人故名思義,以為「批判性思維」就是「批判」(criticize)、批鬥的意思,其實是一大誤會。「批判性思維」是利用邏輯和論證的方式,仔細分辨主張的真偽的思考方式。哲學和邏輯的目的,只是尋求真相,這個目的本來是謙遜的,而非要勝過別人,證明自己比較聰明。批判性思維許多時也可以不需要有兩人直接對話,也可以是用來反思自己的信念。雖然許多時候,我們都認為自己的主張理所當然,或認為他人的主張十分荒誕,會爭論得面紅耳赤,但往往情緒的反應會令他人更難接受自己的主張。要求他人拿出主張的理據,其實不是質問,是企圖建立對話的基礎,是謙遜的表現。

邏輯論證的本身的高尚之處,就是容許雙方有一個溝通,達致共識的機會。很多時候在現實生活中不同派別的人,只會堅持和重複自己的立場,使事情陷入僵局,量子物理學家馬克斯·普朗克(Max Plank)有一句說話:

“A new scientific truth does not triumph by convincing its opponents and making them see the light, but rather because its opponents eventually die, and a new generation grows up that is familiar with it.” [3]

這當然是十分不幸的情況,本人也不希望是真的。但如果人人都不用理性,不使用論證的方法對話,各執一詞,這就會是結果。在大家同意前提的基礎上,依從邏輯論證的方法,大家都能同意同一個結論,甚至改變自己錯的信念。這就是「理性」(rationality)的意思。(而不是政府、建制常說的,以為取消示威就等同理性) 大家都理性,當然是太理想的情況,而實際上會有許多事情阻礙,但起碼我們先知道有一個方法可以達成共識,而非不拼過你死我活不可,這麼有一個較可取的目標。以理性能達到對話,共識,甚至公義和幸福,這些就是理性之美。

下一章會淺談三段論以外的邏輯,以及邏輯上的例外 -- 佯謬(paradoxes)。


參考

[1] Moral Rationalism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Moral_rationalism

[2] Syllogism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yllogism

[3] Max Plank - Wikiquote
https://en.wikiquote.org/wiki/Max_Planck


其他三段論例子(試清晰列出三段論)

1. 蘇格拉底是人,所以他會死。
2. 企鵝是鳥,所以牠們會飛。
3. 約瑟天天吃許多糖,他將來患糖尿病的機會很高。

[哲學系列] 目錄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