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4日 星期一

荀子論證層階式政治之必要性

以下是我在一個中國哲學課程的一篇習作,詮釋一篇先秦儒家的文章。



「萬物同宇而異體,無宜而有用為人,數也。人倫並處,同求而異道,同欲而異知,生也。皆有可也,知愚同;所可異也,知愚分。埶同而知異,行私而無禍,縱欲而不窮,則民心奮而不可說也。如是,則知者未得治也;知者未得治,則功名未成也;功名未成,則群眾未縣也;群眾未縣,則君臣未立也。無君以制臣,無上以制下,天下害生縱欲。欲惡同物,欲多而物寡,寡則必爭矣。故百技所成,所以養一人也。而能不能兼技,人不能兼官。離居不相待則窮,群而無分則爭。窮者患也,爭者禍也,救患除禍,則莫若明分使群矣。彊脅弱也,知懼愚也,民下違上,少陵長,不以德為政:如是,則老弱有失養之憂,而壯者有分爭之禍矣。事業所惡也,功利所好也,職業無分:如是,則人有樹事之患,而有爭功之禍矣。男女之合,夫婦之分,婚姻娉內,送逆無禮:如是,則人有失合之憂,而有爭色之禍矣。故知者為之分也。」(〈富國篇〉)


回答:

荀子在《富國》此段(「本段」)中的目的旨在論證其提倡的基於「明分使群」和「禮義法度」的社會政治制度的必要和正當性。其方法是由人的生活需要和欲求開始,以反面切入說明沒有他的制度天下將陷入混亂和衰退。

本文先詳解本段針對的問題和答案再順其邏輯詳述荀子的道理。最後我點出荀子制度的一些不足作結


1.     本段針對的問題和答案

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於本段的目的,一方面回答何種政治制度能使社會繁榮穩定;另一方面,在荀子身處的時代,有農家提倡「君臣並耕」破除階級高低[1],也有墨家提倡「節用」和「非樂」,簡約政府和社會體制[2] ;荀子有意以論證自己的制度的必要和正當性來反駁這些觀點。

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提倡的政治制度,有幾個主要部份:
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  明分使群:明確和基於才能的分工,使人合作發揮社會功能。
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  階層制度:智者在上以制衡在下的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  法度:以明的法律治國。
          四、  人倫禮義:以德為政,隆禮以保持君臣上下人倫的規定。


圖一:荀子提倡的政治制度

2.     荀子對其政治制度的論證

          2.1.    明分使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從兩個不爭之事實開始論證:即人有欲求、以及「百技養一人」。人欲望大而物質有限有分配財富的需要;而這些物質需依他人的生產來供給,離群令人陷入困乏,所以人有群居的需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要生產以供人所需,社會就需要有人做不同的工作,但人不能身兼多職所以有分工的必要,這分工必須有明確的名分然後社會依工作分配各人所欲求的,各安其位,如此可免「窮患爭禍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皆厭惡勞碌和愛好功利人有智有愚,才能不同,而社會有百工須事,智愚不能同事一職,故必須用人以才。智者在上,愚者在下,加以法度規管職能,這樣可免推卸責任和爭功之禍。如此,則智者可以治理國家,他們的功業就可成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農家提倡的統治者兼務農業將浪費上位者的精力在他們不擅長之處,結果國家也不會管治得好,費時失事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2.2.    階層制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以才分工,智上愚下,進而推出以上制下的君臣階層制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樣的制度中上能制下,一能盡在下的責任,二免天下之人縱其欲而至害。智者治,功名成,必而使群眾分成等級,加上家庭內的尊卑長幼綱紀人倫由此建立。階制度可以克制人的欲望和衝動,如此可免「彊脅弱,知懼愚」這些失去公義、法律和秩序的結果;可免「下違上,少陵長」這些人倫混亂的結果;也可保障「老弱」免於「失養之憂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本段中沒有詳述如何分配財富,我們可假設其包含了當時通行的自給、稅收、交易和俸祿的方法。俸祿方面,荀子倡以隆禮和上下之差別待遇,上所得的比下為多,來明確地分辨階層,以端正不同之名分,進而潛移默化使君、臣、民知道自己的本份所在,發揮其社會上的功能。[3] 這與墨家崇尚社會節約用費,反對大事禮樂大相逕庭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2.3.    禮義法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在本段中沒有明確道出兩個他的政治制度裡重要的部分:禮義和法度。但他在其的著作中有詳述[4]而本段中一些句子中也暗示其必然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以上的階制度需要法律去維持,以免自私和縱欲的行為沒有後果(「行私而無禍,縱欲而不窮」)。這法律需要配合禮義,在上者「以德為政」,上行下效,培養人際間的仁德;以生活中的禮教化人們改造和限制人們天生的欲望,進而內化人倫階層制度的正當性。這樣,法律才有人情之根,使人民甘心情願跟從,以保持社會的穩定性。另一方面,禮也可免人無正式途徑嫁娶,及爭奪美色帶來的人間禍害,貫儒家以家庭維繫人倫穩定的理論軸心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2.4.    荀子政治制度的必要和正當性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認為他的制度有必要性,即沒有階層、分工、法律、人倫禮義和財富分配,會使天下爭亂,民不聊生,陷於困乏。所以穩定的社會必具有他制度的特質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正當性方面,除了能平定天下,明確的制度、法律和禮儀可使人民有規可循,公平公正,心甘情願。以才分工,人人都有相稱的工作,使社會發揮最大效率。另外,荀子的政治制度以法禮安人民所欲,而不是要求人民去或寡其欲(如同期道家[5]和孟子[6]的主張),恰當地滿足人們的欲求,是務實的方法。荀子認為這種制度是理所當然的。


3.     荀子政治制度的不足

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的論證頗為嚴謹,但其制度仍有以下不足。

          荀子制度最致命的缺點,莫如缺乏制衡君主的方法。制度依賴君主的德性和智慧,即聖王之出現,但自禹後君主都是世襲而非因才禪讓,而聖君難遇,歷史上已有許多暴君昏君,使民不聊生。荀子制度賴以上制下,但如君主不賢,則臣下不受監管,做不好本份,如此由上以下整個系統都會失效,禮法也不能有效實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個問題是荀子強調因才分工,但沒提及如何達至,及如何分別智愚。結果提拔制度可能淪為拉關係,或者是家族世襲,甚至是買賣官職。這樣的階層制度不公之餘,不賢者在上的監管會變成對下的剝削壓制。

          以上兩個問題都會使荀子的政治制度效果大大折損。



結論

綜觀以上,荀子以反面切入,由欲望和生活所需開始,提出群居和分工,到階層制度,再將之固於法度禮義,推論他制度的必要和正當性,是有其道理。然而其制度有缺乏制衡君主和選才方法之流弊,不算是完整的理論。

(1955)

引文:

[1]     「農家者流及鄙者為之,以為無所事聖王,欲使君臣並耕,誖上下之序。」(《漢書‧藝文志》331)

[2]     「諸加費不加于民利者,聖王弗為。」(《節用中》2)

          「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,上功用,大儉約,而僈差等,曾不足以容辨異,縣君臣是墨翟宋鈃也。」(《非十二子》2)

[3]     「知夫為人主上者,不美不飾之不足以一民也,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,不威不強之不足以禁暴勝悍也,故必將撞大鐘,擊鳴鼓,吹笙竽,彈琴瑟,以塞其耳;必將錭琢刻鏤,黼黻文章,以塞其目;必將芻豢稻梁,五味芬芳,以塞其口。然後眾人徒,備官職,漸慶賞,嚴刑罰,以戒其心。使天下生民之屬,皆知己之所願欲之舉在是于也,故其賞行;皆知己之所畏恐之舉在是于也,故其罰威。賞行罰威,則賢者可得而進也,不肖者可得而退也,能不能可得而官也。」(《富國》11)

[4]     塗之人者,皆內可以知父子之義,外可以知君臣之正,然則其可以知之質,可以能之具,其在塗之人明矣。今使塗之人者,以其可以知之質,可以能之具,本夫仁義法正之可知可能之理,可能之具,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。(《性惡》18)

[5]     無名之樸,夫亦將無欲。不欲以靜,天下將自定。」(《道德經》37)

          是以聖人之治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。常使民無知無欲。使夫知者不敢為也。為無為,則無不治。」(《道德經》3)

[6]     「孟子曰:「養心莫善於寡欲。其為人也寡欲,雖有不存焉者,寡矣;其為人也多欲,雖有存焉者,寡矣。」」(《盡心下》81)

[7]     「凡語治而待去欲者,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。凡語治而待寡欲者,無以節欲而困於多欲者也。有欲無欲,異類也,生死也,非治亂也。欲之多寡,異類也,情之數也,非治亂也。欲不待可得,而求者從所可。欲不待可得,所受乎天也;求者從所可,所受乎心也。所受乎天之一欲,制於所受乎心之多,固難類所受乎天也。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所惡死甚矣;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也,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。故欲過之而動不及,心止之也。心之所可中理,則欲雖多,奚傷於治?欲不及而動過之,心使之也。心之所可失理,則欲雖寡,奚止於亂?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,亡於情之所欲。不求之其所在,而求之其所亡,雖曰我得之,失之矣。」(《正名》14)